浙江省政府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明确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文化发展等8个方面的主要目标,一起来看↓
优化8个政策包和4张要素保障清单,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23.6亿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落实惠企政策,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争取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000亿元,并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
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催生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
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安排“千项万亿”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
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确保中鸿新材料、甘电入浙±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金七门核电一期等新建项目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瑞浦兰钧新能源、金塘新材料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及时打通审批、供地、融资等堵点卡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扩大产业投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让社会资本真正“有得投、放心投、投得好”。
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银发经济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做优做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5%。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一链一策”推动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支持杭州市、宁波市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企业、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培育,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增“雄鹰”企业30家、上市公司5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以上。
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支持传统产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重点技改项目5000个以上。
紧密对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培育壮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服务、法律会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以上、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家。
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牵引带动省内各类科创走廊提高创新强度和质效。实施“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个以上。
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新增科技领军企业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新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
大力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高水平新型大学,支持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构建一流学科建设体系。
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筹建工作。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新遴选顶尖人才40名以上、省引才计划专家500名以上、省培养计划专家600名以上,力争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500名以上,培养卓越工程师500名以上,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名以上。
构建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数据共享等协同机制,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创造能力和转化效率。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聚焦投资、贸易、金融、科技、数据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形成贸易投资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
继续打好“稳拓调”组合拳,深入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培育发展海外仓、数字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以超常规力度招引“大好高”和专精特新外资项目,力争实际使用外资200亿美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超过29%。
编制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集装箱码头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建设,力争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增长4%以上。
加快建设宁波舟山港重大集疏运工程、长三角航空货运枢纽、长三角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宁波枢纽、通苏嘉甬铁路等项目,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布局,扩大中间品贸易,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
高质量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纵深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
发挥甬舟海洋经济核心区引领功能,加快建设环杭州湾、温台沿海等现代产业带,推动海洋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到85%以上。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领域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压缩至50个以内。
推动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推进融资金融服务线上化、科技化,努力实现“一次不跑、又快又好”。
推动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清单落地落细,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的呼声和诉求,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高质量举办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
探索建立大宗商品储备管理体系和贸易投资制度,积极争取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创意农业,建成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100条。
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建设高标准农田78万亩以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一县一策”“一业一策”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浙西南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加快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完善山海协作工作体系,滚动推进产业合作项目300个,派遣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以上。
推进“幼有善育”,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学有优教”,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深化“县中崛起”工程,整合优化山区海岛县教育资源。
推进“劳有所得”,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做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工作。
推进“病有良医”,高标准建设省市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含大病保险)比例职工达到85%、城乡居民达到69%。
推进“老有康养”,加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多功能融合场景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
推进“住有宜居”,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
推进“弱有众扶”,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全省年人均低保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支持舟山市等地开展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
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活态传承,更好地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
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宣传展示,推进新时代文艺精品攀峰行动,支持浙派工艺美术创新发展。
丰富“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内涵,提高农村文化礼堂利用效率。
做好后亚运文章,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
持续推动四条诗路文化带、之江文化产业带、良渚文化大走廊和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发展大视听产业,积极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0个,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
实施全域文明建设行动、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人文素养提升计划,深化“书香浙江”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擦亮“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品牌。
聚焦聚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统筹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电源项目装机2600万千瓦,其中绿电装机占比达到85%;新投产电源项目装机1200万千瓦。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开展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低(零)碳园区、工厂、农场。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排查整治各领域各行业风险隐患,全力遏重大、降较大、提本质。
深入实施防汛防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抓好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增强应急救援、全灾种保障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城乡安宁、群众安乐、社会和谐。创新落实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机制。
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把厉行法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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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季群雅
责编:缪歌妮